拼音gei jia
注音ㄍㄟˇ ㄐ一ㄚˇ
繁体給假
1. 准予休假。
1. 准予休假。
引《隋书·礼仪志四》:“后齐 制,立新学......学生每十日给假,皆以丙日放之。”
《警世通言·钝秀才一朝交泰》:“〔 马德称 〕上表给假还乡,焚黄謁墓,圣旨准了。”
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十七:“〔 闻俊卿 〕问着了 杜子中 一家,原来那 魏撰之 已在部给假回去了。”
1. 准许放假。
引《隋书·卷九·礼仪志四》:「学生每十日给假,皆以丙日放之。」
《初刻拍案惊奇·卷二一》:「更兼存心梗直,在京师太学读书,给假回家,侍奉母亲之病。」
1.人家有病了还不给假,真是不近人情。
2.人家有病了还不给假,真是不近人情。
3., 本课程乃教育局认可的政府资助二十天全日整段时间给假制课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