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小罪。
引《新唐书·后妃传上·文德长孙皇后》:“及大渐,与帝决,时 玄龄 小谴就第,后曰:‘ 玄龄 久事陛下,预奇计秘谋,非大故,愿勿置也。’”宋 沉括 《梦溪笔谈·人事一》:“〔 刘廷式 〕尝坐小谴,监司欲逐之,嘉其美行,遂为阔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