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ianpan

佥判

拼音qian pan
注音ㄑ一ㄢ ㄆㄢˋ

繁体僉判

词语解释

佥判[ qian pan ]

1. 即签判。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。为宋代各州幕职,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。

2. 指做佥判官。

3. 签名并作判词。

引证解释

1. 即签判。签书判官厅公事的简称。为 宋 代各州幕职,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。

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三:“晏安恭 为 越州 教授, 张子韶 为僉判。”
《警世通言·拗相公饮恨半山堂》:“〔 王安石 〕初任 浙江 庆元府 鄞县 知县......转任 扬州 僉判。”

2. 指做佥判官。

明 汪廷讷 《狮吼记·访友》:“下官僉判 凤翔 三年,蒙恩召直史馆。”

3. 签名并作判词。

明 袁宏道 《与倪崧山》:“大约手疲於僉判,眼疲於簿领。”

分字解释

※ "佥判"的意思解释、佥判是什么意思由词海通汉语词典查词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