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qi yan
注音ㄑ一ˋ 一ㄢˊ
繁体棄言
1. 背弃诺言。
2. 已经废弃之言。
1. 背弃诺言。
引《左传·宣公十五年》:“楚 师将去 宋,申犀 稽首於王之马前曰:‘ 毋畏 知死,而不敢废王命,王弃言焉。’王不能答。”
杜预 注:“〔 楚王 〕未服 宋 而去,故曰弃言。”
2. 已经废弃之言。
引《新唐书·黎干传》:“盖 玄 所説不当於经,不质於圣,先儒置之不用,是为弃言。”
1. 未能实践诺言。
引《左传·宣公十五年》:「毋畏知死,而不敢废王命,王弃言焉。王不能答。」
2. 已经废弃的言论。
引《新唐书·卷一四五·黎干传》:「玄所说不当于经,不质于圣,先儒置之不用,是为弃言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