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亦作“?刑”。
2. 指弛刑徒。
1. 指弛刑徒。
引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西羌 反,发 三辅 、中都官徒弛刑,及应募佽飞射士......诣 金城。”颜师古 注:“李奇 曰:‘弛,废也。谓若今徒解钳釱赭衣,置任输作也。’......弛刑, 李 説是也。若今徒囚但不枷锁而责保散役之耳。”晋 袁宏 《后汉纪·章帝纪上》:“上以 干 为假司马,将弛刑及从千人诣 超。”
1.二百十五、只有皇帝下“弛刑”的赦令诏书后,才能除去刑具和罪犯专用的囚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