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投给。
2. 用为请人归还原物的谦辞。
引唐 杜甫 《戏作花卿歌》:“子璋 髑髏血模糊,手提掷还 崔大夫。”
引鲁迅 《书信集·致林语堂》:“以是希于便中掷还所留之三纸为幸。”
1. 请人归还原物的谦辞。
例如:「请连同上次送打的稿件,一并掷还。」